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成立于2002年,拥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文教育基地”、HSK考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首批“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华文教育研究中心。学院2009年开始招收汉语言专业本科生,2013年开始招收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2019年开始面向海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21年开始承担面向全校中国本科生的“教师语言”“演讲与口才”课程。
秉承“传语弘文,立己达人”的宗旨,经过多年发展积淀,学院已形成“一系三部六室、两点一院一中心”的教学科研架构。“一系三部六室”即汉语系,华文教育部、国际公共课程教学部、国内公共课程教学部,汉语教研室、中国文化教研室、公共汉语教研室、中国概况教研室、演讲与口才教研室、教师语言教研室;“两点一院一中心”即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中心。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逾60%,具有海外教学经历的近80%,每年承担着2000余中外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三)已获得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目录 |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名称 |
是否按一级学科招生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对外汉语 (华文教育方向) |
否 |
联系电话:0731-88873017(高老师)
三、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择对外汉语专业(华文教育方向)。
(二)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9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5室,联系电话:0731-88872219。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初审(湖南省岳麓区桃子湖路2号田家炳教育书院107办公室),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5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费用为2.2万元,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高老师,办公电话:0731—88873017。如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2年3月1日
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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