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印尼玛中大学担任汉语教学工作的通知
应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印度尼西亚泗水总领馆的邀请,我校拟选派3名志愿者赴印尼玛中大学担任汉语老师工作,其基本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善于沟通;
2.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较丰富;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粗通英语;
5. 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
6.需持隐私护照,办理学历公证,健康证明和无犯罪公证;
7.具体岗位和要求:
派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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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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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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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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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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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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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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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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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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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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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017.7-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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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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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在读全脱产博士生或在职教师(附属中学教师也可)。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外派教师的有关规定;
2.遵守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外派教师的良好形象;
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学安排,除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外,兼顾培训当地教师。
四、工资及待遇
1.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支付外派教师9000元人民币/月,承担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费用,月薪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者携《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请下载附件)到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 3月 10日。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250
联系人:
附件:《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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