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汉院日常教务管理规定

教学培养

1.教务干事在正式开始上课前需检查教室多媒体设备、空调、课桌椅、卫生情况,如有问题,上报相关单位,及时解决。

2.做好学历生的注册、休学、复学与退学、毕业等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确定学期班级课程后编制课程表,课程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3.开学后一月内需提醒老师填好的教学日志,老师上交后存档。

4.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调课工作,教师应于两天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调课申请表》,调课要及时登记,并应要求调课的教师填写《调课申请表》,填后备案,通知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停课。因特殊情况需停课者,应于一周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停课、调课信息确定后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

5.协助主管领导和硕士点负责人处理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事务性工作。

6.根据教学计划,协助主管领导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

7.开课一月后进行教学调查,总结教学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有关部门。学期末进行教学测评,统计教学测评数据,并在教师上交学生课程成绩后告知教学调查结果。

8.学期末核算教师工作量。

二、考勤

1.每学期学院下班查3次考勤。班级人数确定后第一周为固定点名时间,另外两次随机。每四周收一次考勤表,并在后一周的第三个工作日统计出结果,一周内须分析统计结果,考勤后第二周周一报院务会处理统计结果,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交处和通知学生。

2.对连续旷课三天以上的学生,须向学院办公室汇报,由学院办公室向有关部门汇报。

3.考勤统计后应对缺课严重的学生提出警告,第二次考勤统计后对缺勤严重的学生出示书面警告。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因为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三分之一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提前一周通知因为考勤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

三、考试

1.考试命题

每学期的第十四周收本学期的期末试卷,试卷包括AB、两套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命题审定单,所有的材料须按照教务处要求统一格式准备。

根据学院计划制定期末考试安排表,通知相关教师,并提前两周通知学生。

第十五周请系主任做好试卷审核,十六周按考场安排提前分好各考场试卷,并标明班级、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妥善保管。

2.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组织教师集体阅卷,评定成绩。

成绩评定后收好试卷、有教师签名的成绩单、试卷分析表。

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学生期末试题和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报告归入教学档案,作为教学检查和评估的资料。

四、教材

1.每学期期末根据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提供的教材版本准确信息和预订教材数量预订教材。

2.学院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领用教材必须登记备案。

3.办公室接收教材时当面清点种类和数量,双方签字后做好入库记录,并保存好相关单据。
 4.每次教材发放完毕后,进行清库盘点工作,书面账目与实际库存清点核对、结算。

五、归档

1.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按时收取各种教务材料。学期末及时整理归档。

2.归档材料包括: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工作的报告请示和批复、课表、教学调查原件和统计表、教学日志、分班名单、教学测评原件和统计表、考试试卷、研究生课程论文、成绩单等。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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