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 2024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是2002年在湖南师范大学原对外汉语教学部基础上成立的专业学院,拥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侨华人研究中心、汉语国际传播研究院(首批“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中文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院秉承“传语弘文,立己达人”的宗旨,经过多年发展积淀,已形成语言生教育、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华文教育“四教并举”的办学格局。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逾60%,具有海外教学经历者逾80%。每年拥有长短期国际学生500余人,来自20多个国家;另承担全校2000余名国内生和国际生的语言艺术课程、公共汉语课程教学任务。学院2009年开始招收汉语言本科生。2013年开始招收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2019年开始面向海外招收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型硕士,2023年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学院国际中文教学成果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学院教师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院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华文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工作涵盖华文教师学历教育、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华文教师培训、外派教师培养输送、华文教师专业竞赛、中华文化大乐园、名师海外巡讲、华文教材研发等,辐射37个国家和地区,面向海外的人才培养、培训规模达10000人以上,为推动海外华文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贡献了独特的“湖南力量”。中央电视台、《联合早报》等境内外媒体120余次报道学院华文教育工作。
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欢迎您!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招生专业目录
(可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联系电话:0731-88872654(田老师)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具有国际中文教育及华文教育理论水平,具备扎实华文教学能力,能在海内外从事中文教育和中华文化传播工作,并能胜任华文本体研究、华文教学与习得研究、华文教材编写、中华文化海外传承传播研究的高级人才。
四、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4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2),选择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专业”。
(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4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31-88873083。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初审(湖南省岳麓区桃子湖路2号田家炳教育书院1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72654),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提交学院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费用为2.2万元。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五、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全国统考科目: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取得学位,本次申请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同等学力学员不颁发结业证、毕业证、肄业证等证明材料。
(四)我院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及我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五)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1.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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