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汉院网络平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以下简称国汉院),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提升学院知名度、美誉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网络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网络正能量;

第三条 学院目前所建设和管理的网络平台包括:

1.学院网站,网址:https://icclc.hunnu.edu.cn;

2.微信公众号,名称:湖南师大国汉院,微信号:ICCLC-HNU;

第四条 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须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信息内容和展现方式须全面、完整、合时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设网络平台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组员由办公室主任、专职管理员和兼职技术员担任;

第七条 院领导与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网络平台的全面监督及审核;

第八条 专职管理员负责网络平台的信息收集与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版面设计与调整、更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九条 技术员负责网络平台病毒、黑客攻击的防护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版面设计与更新

第十条 版面内容与栏目的设计和更新须通过院务会议和全院大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须快速及时地向全校师生发布学院最新消息和动态;

第十二条 加强专题建设,展现学院特色;

第十三条 发布的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发布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

第十四条 学院网站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页面改版由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网页每周至少更新一次,保证时效性;

第十六条 微信公众号本着科学、实用与方便使用的原则,设置多个板块,每个版块下设一定数量、相对固定的相应栏目,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增删;

第十七条 微信公众号一周至少推送1-2期,一期多篇信息则整合到一个版块链接中集中发布。

第四章 信息的收集、发布及反馈

第十八条 网络平台管理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学院相关最新动态,按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 一般信息,由网络平台管理员编发,经审核后,24小时内发布;

2. 重大信息经学院审核,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第十九条 本院开展的各项活动负责人须及时向管理员提供相关活动信息及新闻稿件;

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后的反馈(含反响评论、错误指正、批评建议等)须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第五章 规范要求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严格执行“谁发布、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如发布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信息,将对经办人和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现发布有不适宜的信息,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逐级报告;

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信息或更版面栏目;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学院形象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平台上传播反动、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低俗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和泄露学院机密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网络平台密码由学院网络平台工作小组制定和掌握,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1年5月28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