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汉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院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灭火和疏散预案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任务。
  二、报警。单位、部门内部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声、烟雾、温度骤然升高等,都应及时向校园110报告(88872110),并积极采取措施早期处置。如果确认是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打开所有安全门。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吐字清楚,依次报告出:1、起火单位及本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2、起火现场的准确地址及起火点;3、火势大小;4、燃烧物质;5、被困人员数量;6、已采取的措施;7、人员疏散情况;8、引导消防救火车人员所在位置。
  三、指挥人员依据火情,组织各灭火、疏散小组按职能分工进行灭火自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四、疏散人员要保持镇静,不盲目行动,不互相拥挤,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相互帮助迅速撤出火灾现场。
  五、若遇火势过猛,通道被封,必须迅速离开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到离火源较远的避难阳台、厕所等地方躲避。在离开着火房间时,应及时关闭身后的门窗,以便延缓火势的追逐,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等待救援。
  六、如果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可用绳子、衣服、皮带、窗帘、床单等连接起来,当作救生绳进行逃生自救,切记不可盲目跳楼。
  七、在疏散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各宿舍长、班长及学生骨干要注意检查清点人员,以防止有人未撤出。
  八、离开火场后,切不可再返回火场顾及遗留在室内的物品。
  九、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十、清点人数,汇总疏散、人员损伤等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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