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印度尼西亚泗水总领馆的邀请,我校拟选派3名志愿者赴印尼玛中大学担任汉语老师工作,其基本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善于沟通;
   
 
2.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较丰富;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粗通英语;
   
 
5. 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
   
 
6.需持隐私护照,办理学历公证,健康证明和无犯罪公证;
   
 
7.具体岗位和要求:  
  
 
 
  
   
    
    | 派往国家
         | 学校名称
         | 人数
         | 性别
         要求
         | 任期
         | 教授对象
         | 
 
    
    | 印尼
         | 玛中大学
         | 3人
         | 无
         | 一年(2017.7-2018.6)
         | 大学生
         | 
  
 
  
  
 
二、招聘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在读全脱产博士生或在职教师(附属中学教师也可)。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外派教师的有关规定;
   
 
2.遵守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外派教师的良好形象;
   
 
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4.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学安排,除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外,兼顾培训当地教师。
   
 
四、工资及待遇
  
 
1.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支付外派教师9000元人民币/月,承担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费用,月薪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者携《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请下载附件)到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 3月 10日。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250
   
 
联系人:
  
  
   田
  老师
   
 
  
 
  
 
附件:《外派教师选拔简历表》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17
  年2月28日